綜合整份施政報告,只著重振興經濟、忽略民生,並沒有提出重大施政新計劃,而提及殘疾人士的權益更加少之又少。針對康復服務的內容更只是舊承擔,缺乏新創意,故此,香港復康聯盟(簡稱康盟)副主席李冠雄先生在此向政府重申以下影響數以十萬殘疾人士及其家人的訴求:
協助殘疾人士就業
李氏認為殘疾人士最低工資將會受到立法的保障,惟殘疾人士的就業情況卻未有得到改善,根據政府統計處2006年第四十八號專題報告書指出十五歲及以上殘疾人士中,只有約11.8%為就業人士。惟政府對這些數字一直無動於衷,未有提出有效的措施協助殘疾人士就業。短期而言,康盟要求政府應以稅務優惠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刺激殘疾人士就業。長遠而言,李氏建議政府盡快實施先政府部門、公營及社福機構,後具一定規模的公司及私營機構的循序漸進方式立法推行殘疾人士就業配額制。
增加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支援,扶助弱勢社群
殘疾人士自助組織充份體現殘疾人士的互助精神,並以切身處地的角度推動殘疾人士的利益及倡議政策。李氏認為雖然社署於2001年開始為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提供支援,惟其撥款的質與量皆嚴重不足,如不足以聘請幹事級的職員,只能聘請一個助理級的職員,導致自助組織的發展受到局限。籌款能力亦受人手不足的限制,未能籌得足夠的款項發展會務。李氏建議為殘疾人士自助組織提供更穩定之支援,包括增加撥款、會址資助等;另外亦應增加向社會大眾宣傳及推廣自助組織的性質與功能,擴闊自助組織之接觸面,建立更廣闊的網絡以便利資源的拓展。
切實執行「殘疾人權利公約」
自2008年8月31日起,「殘疾人權利公約」於香港開始生效。這公約的宗旨在於「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固有尊嚴的尊重」。李氏認為政府應盡早向大眾宣傳該公約,提高大眾對殘疾人士權利的意識。李氏要求政府訂定宣傳時間表,並予以公開,讓各團體可以舉辦活動配合政府宣傳。為增加透明度,李氏亦要求政府公開就推動「殘疾人權利公約」的財政預算及資源分配的細則。
顧及殘疾人士對無障礙交通及環境的需要
在各方的努力下,香港的無障礙環境得到明顯的改善。惟仍有不少地方需要關注,如低地台巴士的數量,部分專利巴士公司的低地台巴士數目少得驚人;低地台巴士的規格不一,以致部分輪椅使用者未能使用。康盟建議政府盡快立法統一低地台巴士內部設計。而1997年前入圖則的建築物不受「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1997」及「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監管,無障礙的設施為殘疾人士所詬病。李氏建議政府給予資助及顧問意見教導業主如何改善。
在殘疾人士交通半費方面,雖然全港最大公共交通機構之一的港鐵已承諾為殘疾人士提供乘車優惠。但李氏認為只是一小步,並要求政府協助爭取各交通機構為殘疾人士提供乘車優惠。
香港復康聯盟(康盟)是一個殘疾人士的自助組織,致力透過平等機會,爭取
有利殘疾人士發揮潛能的設施和政策,以建立一個暢通無阻、各盡所能以及
有容乃大的共融社會。
聯絡人:
李冠雄先生 6354 2938
黃海暉女士 2337 0826
2009年10月14日